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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芳笛环保(430724)发公告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审议并通过:聘任刘少斌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自2023年4月4日起生效。
提名董利民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据了解,刘少斌、董利民均不持有芳笛环保股份。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和规范运作。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独立董事的提名及财务负责人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董事会开展工作,将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30,675.4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96%。
资料显示,芳笛环保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为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市政设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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