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和门诊统筹的区别

2023-02-16 17:13:15 来源:本地宝

普通门诊统筹

1、是参保群众可享受的一项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参保人员除门诊特定病种以外的常见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如头痛脑热、感冒发烧、腹泻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明确参保人员原则上选定1家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般一年一定。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1、大幅增强普通门诊保障能力、大幅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改革个人账户计入方法、拓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优化门诊诊金保障;调整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关管理规定、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等等。

2、扩大了普通门诊选点范围,允许各市将职工可选择的门诊定点范围从基层扩大到了各级别医疗机构;

改革后,职工在门诊就医能够得到什么样的医疗保障?

参保职工在门诊就医,可以继续享受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性病以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门诊大病方面的保障,同时在本次改革后还可以享受到以下方面的保障:

一方面是普通门诊统筹保障。一是保障范围。普通门诊统筹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支付范围支付。也就是说,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三大目录内的费用,普通门诊统筹都予以保障。二是支付比例。参保人选定在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不低于60%;选定在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5%,选定在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0%,减轻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增强了参保职工的获得感。同时,考虑到退休人员年龄大、基础疾病多,可以适当提高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三是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各地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另一方面是个人账户方面的保障。改革后个人账户就扩大成为“家庭账户”了,除了参保职工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本人的门诊费用外,参保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用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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